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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5楼财经 | “李白再世”广告引热议 律师称有违

7月14日,话题“李白重生多个公交车站的个人广告”登上热搜榜。诗人张天佑自称“李白重生”,并在北京多个公交车站发布广告,引起网友广泛关注,话题累计阅读量超过1亿。律师称:《李白重生》过于夸张,含有虚假或误导性内容,不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化建设和弘扬中华传统文化的要求,所以严格来说不符合广告宣传法律。规定。那么广告是如何通过审核的呢?相关人员表示:对内容的内容没有任何限制,“只要符合《广告法》,工商方面认可,但大家都熟悉。”从广告设计到发布的周期一般不超过2周。

拜访

“奇怪的人摸到了李白哪里?”

今天,北清-北京今日头条记者来到长虹桥北团结湖站B出口地铁 逛附近的汽车站,看到一个网上的广告牌:张天佑手里拿着一个折扇,上面写着他的名字,一面介绍他的个人诗歌观点和出版的个人诗集,还有四个大字封面上写着。 :《李白重生》。

据附近居民说,这则广告在这里贴了好几天了,但平时没注意上面写的什么。近一个小时,北清-北京头条记者看到,停下来停留的行人并不多。他们随机采访了17名行人,9人表示虽然每天路过这个站点,但从来没有注意到。这个广告。

网友对此事众说纷纭。有网友表示,“奇怪的人摸到李白哪里了?”有网友直接批评他耸人听闻;但也有人说,“我没有资格评价(他的诗歌水平)是否赶上李渡,但至少在当今社会,能够真正静下心来研究诗歌、创作诗歌是值得称道的。”

调查

“转世李白”是谁?

< p>公开资料显示,1987年出生的张天佑,现居北京,从大学开始就开始作诗,主张诗歌打破节奏、充满音乐感,并以自己的实践写出了大量诗歌。这人吹嘘说,“李白重生”不是最近才开始的。早有网友翻出了2014年在北大门外拍的照片,当时他打着“李白重生”的旗号卖诗。 .

在张天佑的一个短视频账号上,除了宣传李白的重生外,他还经常说很多话,比如“我的诗已经走了一千年,我会盛唐中”和“我是诗界”。牛顿,我是诗歌的每日极限”、“我是诗歌中的霸王龙,一个已经灭绝了几千年的物种复活了”等等。

在留言中,有网友对他执着的追求表示赞赏,有网友指出,所谓“李白轮回”没有严格遵守,语言也比不上唐诗。有网友评论:“这不是行为艺术吗?”足以表达他狂妄而病态的内心吗?就算他的诗真的好到可以和古人相媲美,有必要闹得这么大吗?就不怕出事吗?”

对此,当事人说:“李白的重生,我是认真的。怕别人笑成笑话,然后郑重地做商业广告。希望大家认真对待。一直想认识一下我这个人,但不知道这个人在哪,有没有机会遇到,于是就踏上了下一步,去了翰林书院(这里应该是指中国人)文学艺术界联合会)。 、中国作家协会等组织的办公楼)。我的诗和诗都要经过历史检验,你可以仔细阅读。广告甚至不看他的门。这不仅仅是我的悲哀。”

声明

律师:“李白转世”涉嫌违反《广告法》< /strong>

那么,“李白”是否涉嫌违反《广告法》?这样的广告牌是如何审查的?

为此,北青-北京今日头条记者向北京市工商局致电核实,得到答复:目前尚无法确定(该广告)是否违反《广告法》尚需进一步验证。

记者从一家代理北京公交广告业务的公司负责人处获悉,在北京四环内,公交候车亭灯箱广告将投放在10块屏内,人民币/月,价格会大而优惠。 .广告公司负责设计、制作、提交审核。该负责人还表示,“只要符合《广告法》,工商方面就批准,但我们熟悉。”从广告设计制作到发布的周期一般不超过2周。

兰亭律师事务所张耀律师告诉京京头条记者,广告法第三条规定:广告应当真实合法,以健康的形式表达广告内容,符合社会建设精神文明,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。第四条规定:广告不得含有虚假、误导性内容,不得欺骗、误导消费者。广告主应对广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。

张耀表示,从上述广告内容来看,“李白重生”的表述过于夸张,含有虚假或误导性内容,不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化建设和弘扬精神。中国民族传统。文化要求,严格来说,不符合广告法的要求。从个人宣传的角度来看,广告商不应该耸人听闻和博客人们的注意力。 “当然,广告发布者也有义务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核,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。”